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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巧过“试用”关

发布日期:2004-12-27 14:12:37  点击量:3895   信息来源:招生办

 

大学生巧过“试用”关


  有调查显示,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很容易遭到挫折,有的甚至会在“试用期”遭到淘汰。这样,失去的不仅仅是工作,还可能影响到对自己的信心和再次寻找工作的勇气。作为职场新人来说,如何把握好“试用”这个关键时期呢?

尽量发挥自己的优势
  大学生初涉职场,认真工作是必要的,但是还要尽量发挥自己的优势,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毕业生能否胜任这个岗位。在试用期内发挥些自己的特长,更容易给用人单位留下好印象,比如擅长文艺,可以在单位举办节日晚会、演讲比赛等场合露一手;会修理家电,可以为同事排忧解难。当然,在自我表现时还要注意“火候”,如果只顾表现自己,则容易招致别人的反感,尤其是对于强调团队协作的单位来说,即使你很优秀也未必能留下。

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
  刚出校门的大学生,由于缺乏经验,会出现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,在实际工作中,领导会进行工作指导,或者提出善意的批评,这就要求大学生能够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。有些单位人际关系复杂,处理不好很容易便会产生不平衡心理,要注意调整自己的心态。
  
  “初来乍到”的日子自然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,很多报刊、杂志等媒体也有很多指导学生就业的文章,告诉大学生该怎样或者不该怎样。而实际上每个单位的情况各不相同,不如鼓励大学生在二三年级时,多到实习单位去进行实践锻炼,这样更有效,也更容易发现问题。

警惕“试用期陷阱”
  毕业生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,不敢对单位提出具体意见。一旦发生劳动纠纷,学生往往都成为受害者。比如说,有些单位对签了就业协议的学生就以体检不合格、指标申请不下来等为借口辞退学生。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,成本和费用又比较昂贵,作为学生个人也不愿意这样做,所以要学校配合。另外,对于少数用人单位只是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,试用期一满就辞退,毕业生可以向学校反映,以便学校提醒其他同学的注意,并由学校与人事局等部门联系,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当然,学生在就业之前也尽量多学习法律知识,多了解一下用人单位,看看其发展前景以及是否有人员需求的计划,签合同之前要清楚了解各项具体的合同条款。不要因为求职心切,匆匆忙忙地签了劳动合同,误入试用期陷阱。

来源:羊城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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